本项目位于巴彦淖尔市磴口县纳林套海农场四分场地域内,总用地面积为73015.58m2,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服务用房、房车营地、相关配套工程。服务用房总建筑面积2010.22 m2,其中林下乐吧2栋,建筑面积861.74 m2,建筑层数为地上主体一层,局部二层,建筑高度8.7m,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独立基础;移动木屋7栋,建筑面积504.00m2,建筑层数为主体一层,建筑高度 4.5m,木结构,混凝土条形基础;综合功能配套用房1栋,建筑面积508.48m2,建筑层数为地上主体一层,局部二层,建筑高度8.7m,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独立基础;公共厕所1栋,建筑面积 136.0 m2,建筑层数为地上一层,建筑高度5.1m,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独立基础。
房车营地总面积 21474.49 m2,其中拖挂式房车营地面积为10203.69 m2,设44个营位;自驾车账篷营地面积8739.75 m2,设56个营位;生态停车场面积为1199.33m2,设48个车位;观光直升机停机坪面积为1331.72m2。配套工程主要包括室外道路、硬化、绿化、管网、室外照明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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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过程中加强管理,土石方、建材定点堆放,施工作业面和道路适时洒水,可有效防止扬尘的产生,减轻扬尘对环境的影响。
2、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选用低噪声、低振动施工机械,或带有消声、隔音等附属设备的机械;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禁止在当日22:00~次日6:00进行施工。
3、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罐车运往磴口县污水处理厂。
4、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进行分类收集,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5、生态环境防治措施:施工过程中应尽量避开植被生长较好的地带,尽量减少工程占地,缩小影响范围,缩短施工工期,划定施工作业范围,不随意扩大。严禁施工材料乱堆乱放,划定适宜的堆料场。
二、运行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治理措施
本项目建成后,不设锅炉,公共厕所采用电暖气,其他建筑采用空调取暖。所以运营期项目区内主要的大气污染物主要来自林下月吧餐饮区的少量油烟。餐厅建设油烟净化器1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治理措施
生活污水经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中绿化标准限值,回用于厂区绿化洒水。食堂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同生活污水一同进入地埋式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回用于绿化。
3、固废影响
营地内设垃圾箱,营运期产生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由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因此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餐厨垃圾产生量5.7t/a,装袋收集,交由专业部门处理。餐饮废油产生量0.6t/a,桶装收集,交由专业部门处理。
4、噪声影响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是水泵运行噪声;二是游人喧哗以及游客车辆产生的交通噪声。水泵置于半地下结构的泵房内,并设置减震基础。营地内娱乐设施和其他服务的固定设施中没有明显的大型噪声源,在采取限制车速,营地内禁止鸣笛等措施后对项目区周边居住区影响不大。交通噪声通过采取限制车速、禁止鸣笛、在道路两侧种植绿化带等措施减少车辆运行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观光直升机通过合理规划飞行路线,尽量避开居民点等敏感目标,在靠近哈腾套海保护区、纳林湖景区空域提升飞行高度,同时合理安排飞行时间,禁止夜间飞行等措施,对周边居民点的影响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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